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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學期大學部申請就學貸款額注意事項
一、先登錄再辦就貸,為減少就學貸款溢貸及誤貸事件,衍生貸款困擾肇成學生信用問題發生,宣導正確貸款方式,請貸款同學於貸款前需登記確認貸款費別及額度以利學校查核製作繳費單,再持繳費單前往台灣銀行辦理就貸,請就貸同學上網登錄網址如下:https://goo.gl/forms/v6okII46uljWnJzD3,提交資料以最後一筆計算為依據。
二、學雜費減免申請時間105年11/26至12/16日規定期限內至課外組辦理,先辦減免有餘額才可辦就學貸款。
三、105-2學期就學貸款申請時間106年1/15至2/22,請同學於106年1月9日後,上網至第一銀行(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列印學雜費繳費單,再依繳費單上金額至臺灣銀行網頁(https://sloan.bot.com.tw/sloan/sLoanLogin.do)
填寫對保三聯單,然後至臺銀臨櫃對保,臨櫃對保攜帶資料如下:
(一)本次就學貸款台銀對保三聯單。
(二)第一次貸款對保單第三聯存款人收執聯。
(三)身分證。
(四)印章。
(五)註冊學雜費及住宿費繳費單。
(六)手續費100元。
(七)第一次對保者,請另外準備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甲式戶口名簿、保證人、保證人印章及身分證。
四、另臺灣銀行特針對持有晶片金融卡之申貸學生,推動「線上申貸」24小時服務,僅需於台銀網路對保,點選「線上申貸」:須持有台銀帳戶之晶片金融卡、曾經貸過就貸的續貸生、自備讀卡機、資料無異動(學生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所得查調對象及連帶保證人等)、手續費50元。
五、就學貸款生,於106年2月21日前將臺灣銀行對保單第二聯單(學校聯)及繳費收據正本掛號寄課外活動組(信封註明就學貸款字樣)或開學時繳至課外活動組,最遲請於2月22日繳回學校,始完成註冊(未繳交依規定取消貸款資格,學生應自行負責)。
(一)可另外多加貸款金額項目:
1、書籍費:3,000元。(最高限額3,000元務必填入台銀書籍欄位)
2、校內住宿依房型收費標準貸款(住宿保證金3,000元不可貸:剩餘實際收費金額。
3、校外住宿:22,000。(最高限額)
4、低收入戶:40,000(附區公所證明)。
5、中低收入戶:20,000(附區公所證明)。
(二)辦理就貸完,僅需將對保第二聯單及繳費收據繳回學校課外組,未完成視同放棄貸款資格,繳交時間至2月22日止。
(三)剩餘不可貸項目(語言教學費、電腦網路費),需申請新繳費單,補繳費用。
六、請同學務必於規定時間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上述申請,請導師、班代及同學互相通知,避免有同學沒申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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