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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教育部學海計畫申請(補助學生出國研修、海外實習)
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選送在校成績優異學生赴國外大專院研修或企業、機構實習,全面擴展國內具發展潛力年輕學子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活動之機會,以期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專業人才,特訂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

申請項目包含:

1. 學海飛颺 : 選送優秀學生赴登載於本部網站之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之學校(不包括大陸及港、澳)修讀學分。) 補助期限以一學期(季)或一學年為原則,本部補助每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2. 學海惜珠 : 選送清寒優秀學生赴登載於本部網站之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之學校(不包括大陸及港、澳)修讀學分。) 補助項目得包括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國外學費及生活費等。

3. 學海築夢 : 運用國際合作計畫管道,選送學生赴國外先進或具發展潛力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及港、澳),由薦送學校自行安排實習機構及規劃實習領域,充實實習課程,落實學用合一,加強職涯生活輔導。實際補助額度得包括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生活費,並以一次為限。

4. 新南向學海築夢(106年新計畫):選送學生赴新南向國家具發展潛力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以培育國內學生更加瞭解各該國文化之生活方式與背景,有助未來深耕與各該國關係及合作發展。
*新南向學海築夢所稱新南向國家,指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不丹、斯里蘭卡、紐西蘭及澳洲等十八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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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與注意事項如下:
1. 申請文件(如附件WORD檔)請於1/20前繳交至系辦。
2. 相關申請資料經系務、院務會議審查通過後,請於2/20前將資料繳交至研發處。
3. 學生需繳交申請資料如附件WORD檔,相關申請資格請參閱本校學生出國研修甄選要點及教育部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實習補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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